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和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决定在阿克苏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推广工作。
一、实施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经营者依据实际经营行为向自然人消费者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参与行业范围暂定为:批发和零售业(包含加油站),住宿和餐饮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消费者取得以上行业纳税人开具且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可参加有奖发票摇奖。根据发票管理需要,税务机关可对行业范围进行调整。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具:(1)2024年10月31日前开具的普通发票;(2)负数普通发票(红字发票);(3)代开的普通发票;(4)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联无金额限制版);(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6)摇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7)发票开具当月内未参与摇奖的普通发票;(8)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9)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10)开票金额小于100元。
二、开奖方式 有奖发票以阿克苏全地区为摇奖区域,采取摇奖模式。面向收票方为个人消费者的发票进行摇奖,奖项共分为3档:3000元、1000元、100元。定期开奖、兑奖。
三、兑奖管理 定期开奖、兑奖方式:定期对已参与摇奖意向的发票进行摇奖,对于中奖金额为100元的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给付中奖者,中奖金额为3000元、1000元的在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给付中奖者。
四、说明事项 (一)消费者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妥善保管(含电子信息)。 (二)消费者以非本人开具发票参与发票摇奖活动,税务局将根据举报投诉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消费者如遇商家拒开发票的,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四)消费者发现假发票或倒卖发票等行为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为举报人保密。 (五)阿克苏地区各县(市)税务局举报电话: 阿克苏市税务局:0997-2112366; 库车市税务局:0997-6691166; 温宿县税务局:0997-2412366; 沙雅县税务局:0997-8322645; 新和县税务局:0997-8121345; 拜城县税务局:0997-8626070; 乌什县税务局:0997-5512366; 阿瓦提县税务局:0997-5126125; 柯坪县税务局:0997-5824485;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税务局:0997-2680958;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0997-7312366。